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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寫完了[整理]理直氣壯的參與世衛這篇整理之後....
今天要與大家分享的是由臺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姜皇池所寫的這篇...
參與WHA,不惜引鴆止渴,為政府加分?
裡面許多的內容與昨天提到林世嘉所寫的那篇有許多相同的地方...
只是姜副教授更著重以法律位階的角度去分析著上一篇文章所提到讓人憂慮的一件事....
簡單的引用文中的一句話來說明...

接受此種觀察員安排,是先否定我國作為國家之可能性,然後建立
在「中國與秘書處」之諒解基礎上,「再由」秘書處邀請我國作觀察員。

就讓我們先來看看姜皇池副教授所寫的這篇文章吧...
老實說這篇文章只要認真的慢慢閱讀過一遍...
文中的論基與想法都相當的清楚了.....
不算是太深奧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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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參與WHO議題翻牌時刻的接近,各方猜測不斷,諱莫是深。但以觀察員身份參與WHA會議,
似乎是目前政府既定策略,近來訊息彷彿顯示有可能以「觀察員」出席WHA會議,國際組織司司長
樂觀表示:「希望台灣能以觀察員身分與會」。至於進度與細節,則不便說明。

首先,政府能就有利於臺灣人民之事務持續努力,並堅持「『自主』、尊嚴原則」,「絕不會接受
任何貶抑或矮化我方的安排」,是應予以肯定,亦期盼其確能如是。然認定觀察員資格之取得,即
是重大突破與成就,恐言之過早,蓋遍地荊棘,處處危機,將參與WHA無限上綱,以致「忽視」
甚至「無視」其間法律陷阱,不僅使過去十餘年努力煙消雲散,恐亦將使臺灣既存些許國際空間,
更加緊縮。

 誠如官員所言,WHO確實未有「常設觀察員」(Permanent observers)制度,但基於實踐,WHO
法律顧問明白表示:世衛大會已發展出「準常駐觀察員」(quasi-permanent observers)制度,
此等觀察員年年經幹事長邀請參加WHA會議。然同樣是邀請,卻有本質重大差異,目前觀察員參與身份
分成三類:第一類「非會員國觀察員」(observer for a non-member State),僅有「教廷」(Holy
See),雖非非世界衛生組組織會員,然仍是國家;第二類「觀察員」(Observer),原則上單純根據幹
事長與其相互間安排,由幹事長邀請,有「馬爾他騎士團」(Orders of Malta)、「國際紅十字會」
「國際紅十字暨新月聯盟」等等,其地位則並「非國家」(non-States);第三類是「根據衛生大會第
27.37號決議邀請觀察員」
(Observer invited in accordance with Resolution WHA27.37),僅
「巴勒斯坦」,蓋其究係為國家抑或非國家有所爭執,是以需經大會邀請,作特殊處理。

回到臺灣個案,若要以「非會員國觀察員」參與,既是強中國之所難,且無異形成雙重承認,政府在不
同場合已明白表示不會接受雙重承認,所以不論主觀上或客觀上均不可能。若以巴勒斯坦之模式進入,
完全不處理台灣是否為國家,容有模糊餘地,保留雙方各自解釋空間,此符合政府所宣稱「不獨、不統
」政策,且有大會決議作基礎,未來總幹事即有法律義務年年邀請參與會議,然要如此,則需有衛生大
會決議案作法律根據,但截至目前為止,並無任何邦交國或友邦為我國提出此類決議草案,顯然可能性
甚渺。排除此兩類觀察員,則僅剩「非國家觀察員」(non-State observers),即是由總幹事邀
請之第二類型觀察員,法律上定位非常清楚:「絕對不是國家,亦無解釋空間」。
且總幹事雖依例
會年年邀請,但並無法律上義務需如此作為,特別是臺灣之特殊個案,不能以常理計。

基於上述分析,著實令人心驚,因為接受此種觀察員安排,是先否定我國作為國家之可能性,然後建立
在「中國與秘書處」之諒解基礎上,「再由」秘書處邀請我國作觀察員。
而在自我接受貶抑及矮化後,
秘書處仍無法律義務年年邀請我國參與,未來秘書處若「基於其他事由不便邀請」,我國將如何?是否
讓中國可於此議題「頤指氣使,予取予求」?佛典有云:「比若刀刃有蜜,食之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舔
之,則有割舌之患」,談判顯已進行定位細節,於此懇切呼籲政府,切勿因國內政治需求,而輕言認諾
,使國家風飄雨搖的國際地位,再受嚴重損害。

投稿人:姜皇池
學歷:英國「倫敦大學」 (University of London) 國際法博士。
現任:臺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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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同樣的為姜副教授所寫...
在4.23聯合報上也有一篇主權得失間…參與WHA不能無限上綱...
大概是相彷的內容...

其實這麼兩天引用了這麼兩篇文章...
講的都是同一件事情...
加入的方法與名稱位階都不對...
而如果你到google上搜尋"林世嘉"這個名字...
你會知道她已經為了台灣加入WHA奮鬥了十年....
那....為什麼在台灣終於能夠加入WHA大會的同時發出她的不同意見呢!?...
簡單來說 , 如果要這樣喪權辱國自矮國格的只為加入而加入...
林世嘉大可不用花10年的光陰...
林世嘉大可不用被羞辱打壓嘲諷....
更不會讓人記得那麼一個林世嘉的眼淚的印象....

老實說 , 去年就有看過joy寫過的這篇林世嘉:健康人權不敵政治目的
但在昨天以前 , 或者說這次新聞出來之前...
金小開自己也對WHO/WHA的消息不那麼關心.....
以皓雪的角度 , 總覺的在中國高壓的打壓之下將這樣的心力投注在上面....
是傻到不行與天真到不行的人在做的...
不過....就他媽的有那麼一群傻瓜拼了十年....

回到現在的情況...
已經不是台灣/中華民國加入不加入的問題....
是我們加入的方式與國格的矮化上會有相當大的問題存在....
金小開知道這樣的題目或許很多人覺的很硬....(我自己都覺的硬)
也知道很多人如金小開之前一樣 , 覺的WHO/WHA的這個問題離我們很遠...
但認真看完這兩篇文章.....
金小開覺的這真的是我們該關注的問題....

畢竟,台灣的主權只要被國際認定喪失了....
就永遠討不回來了....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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